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搬屋的兩點常識

星期四, 六月 24th, 2010

搬屋知識一:

1, 對於家用電器的損壞。如果完全損壞,應請搬屋公司負擔維修費用。應賠償新品;應請有關部門估價後進行賠償;

2 ,對於貴重物品的損壞。應由搬屋公司負責醫藥費;

3, 對於搬屋公司方面原因造成的人身傷害。可以找消費者協會或有關部門解決。

4 ,如果理賠過程發生糾紛。

搬屋後常識二:

1, 搬屋後必須將地板、桌子等擦乾淨;保證正常的生活秩序;

2, 搬屋後把一些日常必備的物品整理歸位。一些平時基本不用的東西可以放進儲藏間以後再整理;

3, 先整理常用的物品。

4, 當家裡物品基本就位。整理衣物、床鋪、桌布等; 房間也打掃乾淨後。

5, 最後。美化您的新家。房間裡可以隨心所欲擺放一些裝飾物。

搬屋契約注意問題

星期一, 六月 7th, 2010

搬屋前簽約時,首先要確定愛心搬屋業者同時到達的服務人數及車數,並確定搬運地點、搬運日期及搬運時間。若選擇包價方式,就要標明搬運物品的內容,合約上也要註明搬屋時需要徒步的距離,最好先預留停車位,以避免增加徒步距離的收費;要特別注意搬屋公司的計價方式,報的價格是否含稅,並確定車型總重及物品裝載的高度,並與搬屋公司協調物品損壞時的處理原則。若選擇的日子是搬屋吉日,也要儘早與搬屋公司確定,而為避免搬屋遲到影響到入住吉時,可以主動向業者訂定遲到的賠償,最後務必確認合約中是否是否有蓋妥愛心搬遷之大小章。而搬屋契約書可在亞商網站直接下載。

特別提醒的是,搬屋前簽約時,愛心搬屋公司收取的訂金,也應該不超過搬運金額的10%;簽收的訂金也要記載在契約裡,以避免日後會產生已收取訂金與否的糾紛。一旦搬屋契約成立之後,不管是否有落實到書面簽約,若民眾不履行契約時,搬屋公司是有權要求不超過原估價總金額10%的賠償金的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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